三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建设、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有条件的地区,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飞灰、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1.6 卫生填埋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以减少处理量 ,向外排放的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以减少热污染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运输,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六 、制定本技术政策。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促进社会、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法规,应用新工艺、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要积极研究新技术、适度规模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填埋气体 。经监测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防止污染环境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设计、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在坚持因地制宜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5.9 填埋终止后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设计 、堆肥、《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运行和管理,日光灯管 、
二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污水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四、技术可行、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焚烧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降低处理负荷,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1.5 应按照减量化、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应对地下水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五、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立项、建设 、废金属、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对烟气、
七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散落和滴漏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